在南昌举行的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获悉,中国环境保护部日前印发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国116个城市在2013年10月底前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12月底前对外发布监测数据。《方案》实施范围包括116个城市449个监测点位,其中包括87个地级市监测点位388个、29个县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监测点位61个。《方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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