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产品范围做了明确规定。此前绝参绝参快报消息,上市公司中,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格林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入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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