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参资讯获悉,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征求对《山东省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意见》的意见建议。意见稿确定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规划标准,包括配套幼儿园,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大于300米;配套小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大于500米;配套中学,服务半径原则上不大于10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