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201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试点范围具体为: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象屿股份、厦门港务)。昆山市2012年11月1日起全面启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会议特别指出,对交通运输业要做好“营改增”相应的扶持补贴政策,确保昆山企业税收服务环境全国领先的优势,昆山本地交运类股:新宁物流(300013)。
(adsbygoogle = window.adsbygoogle || []).p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