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今日发布通知,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除涉及国务院、中央军委事权外,对能用规划实行有效管理的项目最大程度下放审批,仅保留少部分重大项目和中央投资为主项目的审批权限。
通知明确,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非跨省的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铁路总公司投资为主的由铁路总公司自行决定;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