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今日发布《关于本市地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首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主业应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竞争类企业。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原则上不低于10%,市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根据《试点意见》规定,上海市选出5-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