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进一步规范电力项目开工建设秩序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家定期发布的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提示,对预警结果为红色的省(区、市),慎重决策开工建设煤电项目;对于明确要求缓建的已核准未开工煤电项目,2017年底前暂缓开工建设。电力项目未取齐开工必要的支持性文件前,严禁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的,要立即停止建设。对于违规建设的火电项目,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将不予办理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不予并网。
(adsbygoogle = window.adsbygoogle || []).p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