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今日发布《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奖补对象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通知》要求奖补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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