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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将继续奖励新能源车充电设施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今日就“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并对奖励对象、奖励条件、奖励方式等作出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奖励标准主要根据各省(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确定,推广量越大,奖励资金获得的越多。奖励资金应当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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