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近日向各家券商下发了《关于做好保证金比例调整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存量两融客户可以展期,且展期后的保证金比例可不做调整,维持不变。而根据最新的两融办法,客户可以每半年展期一次,且展期次数无限制。此外,交易所也规定,存量客户的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部分的计算无须追溯。